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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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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4 上午 11:56:59
遵守食品處理之原則 :

新鮮:所有農、畜、水產品等食品原料及調味料添加物,盡量保持其鮮度。

清潔:食物應徹底清洗,調理及貯存場所、器具、容器均應保持清潔。

迅速:食物要儘快處理、烹飪供食,做好的食物也應儘快食用。

加熱:食物要煮熟再食用,一般超過70℃以上細菌易被殺滅。

冷藏:7℃以下可抑制細菌生長,-18℃以下則不能繁殖。所以食物之調理及保存應特別注意溫度控制。

注意調理工作人員衛生: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調理食物前徹底洗淨雙手。

手部有化膿傷囗,應完全包紮好才可調理食物(傷囗勿直接接觸食品)。

※摘自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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