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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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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6 上午 09:56:19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95.12.4


為照顧學童及全體市民飲食安全衛生,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每年均訂有食品衛生稽查、抽驗等衛生管理計畫,平均每1~3個月針對本市盒餐業及外縣市業者售入本市學校之盒餐實施定期及不定期稽查與抽驗,抽驗時均以不預警方式突擊抽查,並以亂數抽查,餐盒不離眼前方式稽查,抽驗項目則以衛生指標菌(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為主。於92至95年便當抽驗結果如下表,不合格者皆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及33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桿菌群過多雖不致於影響身體健康直接致病,但極易造成腸胃疾病。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或食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至於常溫販售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佳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抽驗餐盒食品衛生指標菌時,係以模擬供餐時間、不破壞原菌相之形態及供餐之常溫狀態下於製備完成起4小時以內送至本局檢驗室進行檢驗,避免引發爭議。同時呼籲業者與消費者,食物的處理應以新鮮、清潔、迅速、儘快食用為原則。

臺北市校園「健康盒餐」營養查核每學期仍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委請專業營養師進行分析評估,由該局稽查人員按照抽驗程序抽樣後送專家分析,透過食材分類、去骨、稱重等程序後,以專業軟體計算其食材份量及三大營養素(蛋白質、脂肪、醣類)含量,據最近一次(95年9月)分析結果:抽驗16家業者中,就其實際供應量發現有主食類及蔬菜類份量不足情形,而熱量、蛋豆魚肉類與油脂類之供應量均較高。本案係自願配合政策共同保障學童飲食營養,調查結果作為輔導業者依據。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94年度辦理「餐盒食品業衛生暨營養評鑑暨衛生自主管理OK標章認證」制度,提昇餐盒業之供餐品質,對於評鑑合格認證之業者持續進行追蹤管理,並於每學期前往認證餐盒業稽查衛生自主管理執行情形,95年稽查抽驗均已執行完畢,檢驗結果如上表,保障民眾、學童「食」之健康與安全。(餐盒食品業部份計有17家業者通過認證)


除認證制度之追蹤管理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每年皆針對本市盒餐業實施定期及不定期衛生稽查,95年1-10月計已稽查216家次,稽查重點為:(1)從業員工衛生管理(2)廢棄物處理與病媒管制(3)用水衛生(4)食品及原料之採購、驗收、處理及貯存(5)烹調與製備衛生管理(6)配膳與包裝衛生管理(7)建築與設施;缺失最多的項目為:(1)未裝設燈罩或照度不足(2)食材開封後未完整包覆或直接放置地面(3)冷凍庫及冷藏庫未定期除霜並保持清潔;現場如發現衛生稽查不符合規定,皆會輔導業者立即改善或依法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令業者限期改善完竣,以避免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95年度截至11月底止,衛生局並未接獲本市餐盒業者供應之盒餐有發生食品中毒案件之通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各機關團體於選擇中央廚房或訂購餐盒時,請認明通過衛生自主管理「OK」標章認證之食品業者,才能吃得衛生、健康、有保障!同時衛生局亦設立藥物食品消費者服務專線:2720-8777,提供市民詢問及申訴,民眾亦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http://www.healt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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